一、股東出資證明書什么時候頒發(fā)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對于股東出資證明的核發(fā)日期必須如實進行記錄。在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成立之后,應當及時為各位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該證書應詳細記載以下事項:首先,明確注明公司的具體名稱;其次,包含公司正式設立的時間信息;再次,需標示出該公司的注冊資本數(shù)目;最后,列明各股東的姓名或代表名稱以及其注入公司的實際投資額度和截至于何種期限之內(nèi)的出資日期。同時,出資證明書也應有相應的編號并標注出具此證時的日期,且該印章須由公司本身加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冊資本;(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fā)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二、股東出資證明書包含什么內(nèi)容企業(yè)的出資證明書,應當詳細而明確地記錄如下各項事宜:(1)公司的全稱及標識。作為出資證明書中的關鍵信息,公司的名稱不僅與公司章程密切相關,而且也證明了該份出資證明書記載的主體為何種形式的公司。一旦發(fā)生爭議或紛爭,這一點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因此,出資證明書務必準確無誤地記錄公司的名稱及其標識,以便于各位股東合理合法地行使自身的股東權利,維護和爭取自己的股東權益,同時也能更好地協(xié)助公司對各位股東進行有效管理。(2)公司的注冊成立日期。這個日期也被稱為公司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的日期,自此日起,各大股東即可針對公司行使股東權力。倘若缺少這個日期,那么識別股東何時開始行使股東權力將會變得無比艱難。(3)公司的注冊資本額度。這是指在公司登記部門進行登記注冊時,所有股東實際履行的出資金額。出資證明書中足以清晰地展示出每位股東所支付的出資款在整個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比重,從而幫助他們了解和把握自己在公司收益分配中所享有的權益比例。進而更有效地運用股東權力。(4)諸位股東的姓名或者呈現(xiàn)在文件中的標識以及其所提供的出資金額和出資日期。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證明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相比略有差異。股票能夠被劃分為記名股票與無記名股票兩類。相比之下,記名股票會將股東的姓名公開記錄在股票上,而無記名股票則不需如此。然而,出資證明書則須公開展示每一位股東的真實姓名,出資證明書的核心作用就是明確股東獲得的權益大小。盡管有限責任公司在形態(tài)上兼具資金與人共同構成的屬性,但更看重的還是個人關系。一旦發(fā)生糾紛,若出資證明書中缺乏股東的具體信息,可能導致訴訟過程中的各種困難,對保護股東或債權人的利益也是不利的。因此,股東的出資額以及出資日期是出資證明書中所必需具備的基本元素。(5)出資證明書的具體編號和發(fā)行日期。出資證明書的發(fā)行日期是一項極其重要的法律事實。自該日期始,各大股東便可依據(jù)出資證明書對公司行使股東權力?!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法律是一種強大的工具,它可以保護弱者,制約強者,維護社會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僅僅在于它的規(guī)定和懲罰,更在于我們每個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標題所提出的問題,“股東出資證明書什么時候頒發(fā)”,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去學習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實現(xiàn)法治社會的理想,才能真正實現(xiàn)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