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冊資本一定要到位嗎
(一)成立公司的資金雖然不用全部到位,但該有的還是要有,必須要有一定的資金供公司正常運作。
(二)公司的發(fā)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三)我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
二、注冊公司的資金,是必須存在帳戶里面嗎
(一)注冊資金是需要存入賬戶出驗資報告的,但是現(xiàn)在注冊公司的資金都不用到位,全國統(tǒng)一實施注冊資金改為認繳制,前期都不用到位資金,認繳資金會有一個認繳期,認繳期最長是30年,也就是說公司可以先注冊起來經營著,30年內到位注冊資金就可以了,在此任何期間內都可以注資。如果公司經營幾年后需要注銷,通過正常的注銷程序遞交辦理就可以了,也無需特意在把注冊資金注入賬戶進行驗資。
三、公司注冊資金不需要每年都要驗資
(一)自3月開始,全國實行注冊資金認繳制,工商局已經不需要驗資報告,換句話說,工商局已經不再規(guī)定你繳納期限,自己約定。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注冊資本一定要到位嗎相關內容,在成立新公司的時候都要去給公司進行資本注冊的登記,但并沒有要求成立公司的資金需要全部到位,但是應該準備的東西就還是要準備齊全的,畢竟一定要有資金供公司的正常運作,如果沒有按時出資則要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大家還有其問題的歡迎咨詢平臺,我們會為大家進行專業(y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