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繳注冊資本需要在工商備案嗎 工商登記改革實施以后,實行注冊資本不需要到工商局進行變更登記手續(xù),但應當20日內登錄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做信息變更。輸入企業(yè)登記號和登錄密碼,修改實收資本即可。 根據企業(yè)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四條規(guī)定: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qū)域的企業(yè)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國家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的總體要求,推動本行政區(qū)域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 第五條: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推進、監(jiān)督企業(yè)信息公示工作,組織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做好企業(yè)信息公示相關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做好企業(yè)信息公示工作。 政府部門和企業(yè)分別對其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政府部門發(fā)現其公示的信息不準確的,應當及時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政府部門公示的信息不準確的,有權要求該政府部門予以更正。 企業(yè)發(fā)現其公示的信息不準確的,應當及時更正;但是,企業(yè)年度報告公示信息的更正應當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應當同時公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fā)現企業(yè)公示的信息虛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舉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予以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告知舉報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公示的企業(yè)信息有疑問的,可以向政府部門申請查詢,收到查詢申請的政府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書面答復申請人。 二、虛報注冊資本罪屬于金融犯罪嗎 虛報注冊資本罪不屬于金融犯罪,而是屬于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妨害對公司、企業(yè)的管理秩序罪的罪名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虛報注冊資本罪】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注冊資本沒交完公司能否注銷 1、注冊資本沒交完在公司沒有外債的情形下可以注銷。 2、如果有外債的,需要把對外的欠款清償結束后才可以去申請注銷流程; 3、注冊資本是公司的出資,注冊資本未交完,是指股東未如實出資; 4、現在對于注冊資金這塊一般都是認繳制,但這里的認繳制并不是說可以不繳的,而且該承擔的法律責任還是要承擔的,公司如果對外欠款了,股東就需要就其注冊資本來承擔對應的法律責任,這是不可避免的。 5、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注銷】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三)》第十三條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公司或者其他股東請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已經承擔上述責任,其他債權人提出相同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東在公司設立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訴訟的原告,請求公司的發(fā)起人與被告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的發(fā)起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被告股東追償。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 實繳注冊資本需要在工商備案嗎 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股東在公司增資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訴訟的原告,請求未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義務而使出資未繳足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責任后,可以向被告股東追償。大家如果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上咨詢平臺,會為大家進行專業(y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