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首先,持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授權書及興隆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到工商局辦理核名。2、核名后,持工商局發(fā)給的核名通知書到相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xù)。3、填寫《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由總公司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4、填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1、首先,持“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授權書”及興隆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到工商局辦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發(fā)給的核名通知書到相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xù)。
3、填寫《分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由總公司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4、填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由總公司蓋公章并將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貼上。
5、準備分公司營業(yè)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復印件。
6、由總公司出具的
股東會決議
,決議內容須有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決定,同時提供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7、持驗資報告、房產證、授權書、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企業(yè)名稱核準通知書、相關前置審批手續(xù)等到工商局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以上相關證件須加蓋總公司公章)。
6、持營業(yè)執(zhí)照及公司設立通知書到公安局辦理刻章業(yè)務。
7、持營業(yè)執(zhí)照、公司設立通知書到質量技術監(jiān)督管理局辦理企業(yè)
組織機構代碼
證。
8、持營業(yè)執(zhí)照、代碼證、公司設立通知書到開戶行辦理基本帳戶,先填寫基本帳戶申請書。
9、持營業(yè)執(zhí)照、代碼證、公司設立登記通知書、公章、財務章、法人章、銀行開戶申請書、房產證等資料到國稅局、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10、持國稅、地稅登記證、營業(yè)執(zhí)照等資料到開戶行辦理正式開戶。 11、需要辦理一般納稅人時,持辦理完的相關證件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辦理。
附: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業(yè)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于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并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分公司是總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雖有公司字樣但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司,無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后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注意:分公司雖不具獨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訴訟法》第49條和《民訴意見》第40條,依法設立的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具有訴訟資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獨立的締約能力。[page]
分公司是相對總公司而言的,作為法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在公司內部按照經營業(yè)務的分類及地域范圍,釆取設置分支機構的管理方式,進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或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
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該總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