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股東一、虛假出資和抽逃出資都是出資不到位的表現(xiàn),關于出資不到位的股東是否享有股權,我國公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但根據(jù)公司法的原理,股東出資不到位不影響股東資格的取得,既然仍有股東身份,就應當承擔股東義務,享有股東權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股東
一、虛假出資和抽逃出資都是出資不到位的表現(xiàn),關于出資不到位的股東是否享有股權,我國公司法及相關
司法解釋
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但根據(jù)公司法的原理,
股東出資
不到位不影響股東資格的取得,既然仍有股東身份,就應當承擔
股東義務
,享有
股東權利
。
二、雖然出資不到位的股東享有股東權利,但由于其出資義務并沒有完全履行,所以其股東權利的行使應受到一定限制。此時股東權利是附條件的,只有當滿足了完全履行出資義務這一條件,股東才可以行使相應的權利。這種限制應根據(jù)具體的股東權利的性質而定:按出資比例確定的股東權利,如紅利請求權、剩余財產分配權請求權等按出資比例行使,不以出資比例確定的股東權利,如股東會出席權、提案權、股權轉讓權等仍可不受限制的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