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和醉駕,一字之差,簡單來說區(qū)分的標準是駕駛車輛時的血液酒精濃度,以血液酒精含量是否達到80毫克/100毫升為標準(酒駕20-80,醉駕≥80),當事人將面臨不同的行政處罰和/或刑事處罰。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等相關規(guī)定,酒駕、醉駕交通違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酒駕和醉駕,一字之差,簡單來說區(qū)分的標準是駕駛車輛時的血液酒精濃度,以血液酒精含量是否達到80毫克/100毫升為標準(酒駕20-80,醉駕≥80),當事人將面臨不同的行政處罰和/或刑事處罰。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等相關規(guī)定,酒駕、醉駕交通違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飲酒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1000-20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
再次飲酒駕駛=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飲酒和醉酒駕駛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