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收到很多個體工商戶咨詢關于個體戶代理記賬的事宜,幾乎每位個體工商戶老板最開始都一致認為個體戶不用
近期收到很多個體工商戶咨詢關于個體戶代理記賬的事宜,幾乎每位個體工商戶老板最開始都一致認為個體戶不用記賬報稅,但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7號)明確規(guī)定: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自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發(fā)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應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和本辦法規(guī)定的設置賬簿條件,對照選擇設置復式賬或簡易賬,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賬簿方式一經確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進行變更。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和其他有關資料。那么在深圳,哪些個體工商戶需要及時完成記賬報稅工作呢?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復式賬:
01、注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公司。
02、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yè)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yè))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fā)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03、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設置復式賬的其他情形。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簡易賬,并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設置復式賬:
01、注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公司。
02、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yè)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yè))額在1 5000元至 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 貨物批發(fā)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03、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當設置簡易賬的其他情形。
伴隨著我國代理記賬行業(yè)的日益規(guī)范化發(fā)展,越來越多的個體戶都將記賬報稅委托給專業(yè)代理機構來完成。也因為專業(yè)代賬會計服務不但能夠節(jié)省費用,還能夠提供專業(yè)的服務,也符合政策要求與經營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