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冊資本的限制(10萬元)。2、注冊資本繳付的限制(一次繳清)。3、再投資的限制。一個自然人只能
1、注冊資本的限制(10萬元)。
2、注冊資本繳付的限制(一次繳清)。
3、再投資的限制。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但法人投資設立一人公司不受此項限制。
4、財務會計制度方面的要求。第63條規(guī)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jīng)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5、人格混同時的股東連帶責任:舉證責任倒置。即舉證責任在一人公司的股東,而非公司債權人。而非一人公司的法人格否認舉證責任則在公司債權人。
6、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中載明。
7、股東作出決議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名后置備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