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減少注冊資本要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且必須經過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2
1、公司減少注冊資本要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且必須經過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2、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3、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變更登記,并應當提交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4、自登記之日起,公司減資發(fā)生法律效力。
通過對文章的閱讀,相信大家對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減少流程以及相關知識一定有自己的見解,公司是以其注冊資本為限承擔責任的,在股份有限公司的發(fā)展中,經濟實力或許沒有那么強以后,經過公司的有關決策,就會注冊資本進行減少。如果還有什么問題,歡迎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