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的決議或者決定內容應當包括,減少認繳注冊資本的數(shù)額,各股東就減少認繳注冊資本承擔的具體數(shù)
公司減資,是指公司由于某種情況或者需要,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減少公司資本總額的行為、根據(jù)資本不變原則,公司資本不得隨意減少,但并不是絕對不可改變,通過法定程序即可辦理減資。
公司減資操作流程:
第一步:作出股東會決議或者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決議或者決定內容應當包括:減少認繳注冊資本的數(shù)額,各股東就減少認繳注冊資本承擔的具體數(shù)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決議內容應當包括:減少認繳注冊資本的數(shù)額,減少認繳注冊資本的數(shù)額的具體方式,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企業(yè)產權登記變動表》、外商投資企業(yè)提交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第二步:修改公司章程
根據(jù)公司增資的股東會決議或決定內容,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步:辦理前置審批
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變更認繳注冊資本必須報經(jīng)批準的,需辦理相關的前置審批,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例如,屬于外商投資企業(yè)的,還需提交審批機關有效的批準文件丿向商務部門(局、委員會、部)申請減資審批,換發(fā)新的《外商投資企業(yè)批準證書》; 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提交依法設立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及國務院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第四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第五步:通知債權人和對外公告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資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省級以上報紙上公告。
第六步: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七步: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公司減資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工商變更登記、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涉及實收資本變更或變動的,還應當同時辦理實收資本變更登記或申報變動情況、辦理工商變更登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yè)變更登記(變動申報事項)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企業(yè)股東(發(fā)起人、出資人)、合伙人、投資人出資信息表》。
(3)加蓋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4)關于公司減少認繳注冊資本的決議或者決定。
(5)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6)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變更認繳注冊資本必須報經(jīng)批。
(7)在報紙上刊登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
(8)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9)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
(10)法律法規(guī)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因各地辦事機構要求不盡一致,詳細內容請以所在地辦事機構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