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殼公司是什么意思
“空殼公司”也叫現(xiàn)成公司(readymade company)。最早是根據英國
公司法確立的一種公司法律形式。是發(fā)起人根據香港或英國的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但是沒有任命第一任董事,也沒有投資者認購股份,不會發(fā)生經營及債權債務。需要公司時,投資者只需要將董事和股東交給公司秘書,由他制作相關文件。一般在數(shù)小時便可完成。
空殼公司的法律特征
1、從來沒有委任董事;
2、已經做好公章,股票書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
3、從來沒有開始經營業(yè)務,因此,購買者只須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時使用,而且不需擔心隱蔽風險。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shù);
(二)有符合
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
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
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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