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宣布破產需要什么條件
申請破產所需符合的條件包括:企業(yè)不能夠按照約定的期限清償應負的到期債務;企業(yè)所擁有的資產甚至無法完全清償其累積的所有債務,或者面臨著明顯的償債能力不足的問題。不能夠清償?shù)狡趥鶆帐侵钙髽I(yè)對于在規(guī)定日期內由債權人索討歸還的欠款,由于自身的清償能力已經喪失,從而無力進行償還的客觀經濟狀況。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則是指企業(yè)實際擁有的資產無法完全覆蓋其累積的所有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這通常包括因為資金極度匱乏或者財產無法進行正常的交易轉化為現(xiàn)金等原因導致企業(yè)無法償還其負載的債務等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yè)法人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guī)定清理債務。
企業(yè)法人有前款規(guī)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
二、宣布
公司破產需滿足哪些法定條件
宣布公司破產需滿足以下法定條件:一是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即公司到期債務已到,且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法清償;二是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是指公司的資產總和小于其負債總和;明顯缺乏清償能力通常指公司長期虧損且經營扭虧困難,無法償還債務等情形。同時,還需經法院依法審查并作出破產宣告裁定。在實踐中,還需考慮相關法律程序的合規(guī)性等因素??傊?,公司需在財務狀況等方面達到法定標準,且經法定程序才能被宣布破產。
三、宣布失蹤需要滿足哪些要求?
宣布失蹤需滿足以下要求: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下落不明的時間從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zhàn)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zhàn)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計算。
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利害關系人包括近親屬及其他與被申請人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人。人民法院經審查,查證屬實后,會作出宣告失蹤的判決。宣告失蹤后,失蹤人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爭議,沒有前款規(guī)定的人,或者前款規(guī)定的人無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申請破產的企業(yè)需滿足以下條件:一是無法按期償還到期債務,即對債權人要求的還款無力履行;二是資產不足以覆蓋全部債務,即企業(yè)資產無法滿足所有債務償還需求;三是明顯缺乏償債能力,常因資金嚴重短缺或財產無法變現(xiàn)等原因導致。簡而言之,破產申請企業(yè)要么債務逾期未還,要么資產不足以償債,要么明顯缺乏償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