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壟斷協議
來自創(chuàng)業(yè)知識 內容團隊
2025-04-16 11:54:06
?一、壟斷協議構成要件 構成壟斷協議的要件有以下三點: 1、協議或者協同行為由多個獨立主體構成; 2
?一、壟斷協議構成要件
構成壟斷協議的要件有以下三點:
1、協議或者協同行為由多個獨立主體構成;
2、經營者之間存在通謀或協同一致的行為;
3、導致或者可能導致壟斷的后果。
二、壟斷協議的特征
一是實施主體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經營者;
二是共同或者聯合實施;
三是以排除、限制競爭為目的。
前些年部分家電生產企業(yè)共同形成的“價格聯盟”,就屬于固定價格的壟斷協議。
三、壟斷協議的表現形式
1、橫向協議
我國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反壟斷法》 規(guī)定,壟斷協議,是指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該法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
(1)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
(2)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
(3)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
(4)限制購買新技術、新設備或者限制開發(fā)新技術、新產品;
(5)聯合抵制交易;
(6)國務院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
2、縱向協議
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議:
(1)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
(3)國務院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
3、通過同業(yè)公會的聯合行為
四、壟斷協議的豁免條件
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第15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經營者能夠證明所達成的協議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反壟斷法》第13條、第14條 的規(guī)定:
1、為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增進效率,統一產品規(guī)格、標準或者實行專業(yè)化分工的;
2、為提高中小經營者經營效率,增強中小經營者競爭力的;
3、為實現節(jié)約能源、保護環(huán)境、救災救助等社會公共利益的;
4、因為經濟不景氣,為緩解銷售量嚴重下降或者生產明顯過剩的;
5、為保障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中的正當利益的;
6、法律和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