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公司破產(chǎn)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公司破產(chǎn)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由破產(chǎn)管理人簽署。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公司破產(chǎn)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由破產(chǎn)管理人簽署。
3、人民法院的破產(chǎn)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4、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清算報告的確認文件;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確認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確認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確認文件。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確認文件。
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在清算報告上已簽署備案、確認意見的,可不再提交此項材料。
公司破產(chǎn)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
5、經(jīng)確認清算報告;
公司破產(chǎn)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提交人民法院關于破產(chǎn)程序終結的裁定書。
6、清算組成員《備案通知書》;
公司破產(chǎn)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設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8、公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辦理分公司注銷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
1、分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yè)(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加蓋公司印章);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定公司注銷的決議;
法院宣告破產(chǎn)或行政機關依法責令公司關閉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機關的決定;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投資的部門的文件;
4、公司清算組織成立文件(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關于組織公司清算組織的決議;法院宣告破產(chǎn)或行政機關依法責令公司關閉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機關關于組織公司清算組織的文件;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投資的部門關于組織清算組織的文件);
5、經(jīng)確認的清算報告(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關于確認公司清算報告的決議;法院宣告破產(chǎn)或行政機關依法責令公司關閉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機關關于確認清算報告的文件;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投資的部門關于確認清算報告的文件);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提交的其它文件;
7、《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8、出示公司在報紙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注:適用于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登記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均應由公司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二)人民法院的破產(chǎn)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