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應承擔訂立勞動合同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定義務。2、用
1、用人單位應承擔訂立勞動合同的義務;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的法定義務。
2、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必須符合法律關于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要件的要求。勞動合同的書面化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對于當事人雙方,尤其是用人單位一方的義務性規(guī)定。
3、用人單位依法有向勞動者告知和建立員工名冊備查的義務;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nèi)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chǎn)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4、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不得扣押或收取財物;
既往,為了防范不辭而別或者其它的不良行為,用人單位往往采用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件或其它有效證件的辦法約束職工。
簽訂勞動合同之后,是需要放在個人檔案中的。和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時,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口頭達成的勞動協(xié)議是無效的。要注意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之后需要承擔的義務,在訂立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公司不能私自扣押或者收取員工的財物。
一、公司法人變更需要重簽合同嗎
依據(jù)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如果法人是公司的股東,就不存在勞動關系,所以是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nèi)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chǎn)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quán)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