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公司設立和公司成立看起來只有一字之差,實際上二者有著本質的區(qū)別。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有區(qū)別也相互聯系,那么什么是公司設立和公司成立呢?兩者之間又有什么區(qū)別呢?下面就由小編為您介紹公司設立和公司成立。
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
公司設立
和公司成立吧,閱讀以下內容,一定會給您帶來幫助的。
一、什么是公司設立和公司成立
公司設立是指公司設立人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為組建公司并取得
法人
資格而必須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為。公司設立不同于公司的設立登記,后者僅是公司設立行為的最后階段;公司設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種法律行為,而是設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資格的一種事實狀態(tài)或設立人設立公司行為的法律后果。所以,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屬于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為,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
公司成立是公司根據法定程序要件和實體要件得以組成,并取得法人資格,可以開始營業(yè)的狀態(tài)。公司的成立是完成公司的組建行為與有關主管機關審查認可行為的和諧統(tǒng)一。僅有公司組建行為的完成,即便其行為完全符合有關程序要件和實體要件,不經登記機關的認可或政府的許可(有些特殊業(yè)務必須經政府許可),并予以公告,公司不能視為成立,它不能取得法人資格,更不能進行營業(yè)活動,否則,要承擔有關法律責任。對公司的成立進行規(guī)范,目的在于防止不合格的經濟主體混跡社會經濟生活,威脅交易安全,擾亂社會經濟秩序。
二、公司設立和公司成立區(qū)別
1、行為性質不同
公司設立是指的發(fā)起人依照有關法定條件與程序所進行的創(chuàng)立行為,屬于一種民事行為。公司成立主要是指的由發(fā)起人的設立行為而引發(f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行政行為,公司成立它是設立行為所追求的目標。
2、行為效力不同
雖然說公司成立的前提是公司設立,但公司設立卻并不一定會導致公司成立。公司即便完成全部設立行為后,如果在還沒取得工商機關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前,公司仍然不能成立,也就不能享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無法以自己的名義對外交易。而公司成立,則表示即刻取得了獨立的民事主體地位,可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行為主體不同
公司設立行為的行為主體是發(fā)起人。公司成立是發(fā)起人行為和行政行為共同作用產生的結果,所以其成立行為的主體則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發(fā)起人。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什么是公司設立和公司成立內容。兩者存在著很大的區(qū)別但是同時又相輔相成。如果還有不了解的,歡迎來咨詢我們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