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變更包括法人變更、經(jīng)營范圍變更、名稱變更等等,其中有些變更可能會涉及到公司債務承擔的問題。那么,公司如果只是名稱變更的話,那么其債務該如何承擔呢?
一、公司名稱變更債務怎么承擔?
根據(jù)我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的變更、股東股權的轉讓和法定代表人的變更,均屬于公司登記事項的變更,應當依照規(guī)定及時申請變更登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外,變更后的公司對變更前的公司債權、債務仍應予以承繼。
二、公司名稱變更需要的資料:
申報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yè)(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加蓋公司印章);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jīng)有關部門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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