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簽訂組建公司合同。如果是一家股東出資,則無需此項工作。2、確定未來公司住所。3、辦理名稱預先
1、股東簽訂組建公司合同。如果是一家股東出資,則無需此項工作。
2、確定未來公司住所。
3、辦理名稱預先核準
(1)到工商局領取《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書》、《投資人授權委托意見》。
(2)填寫上述文件。
4、制訂公司章程。
5、辦理入資手續(xù)。持《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到工商局確認的入資銀行開立入資專用帳戶,將認繳的出資存入經(jīng)辦行專用帳戶。
6、由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如果是實物出資,需要評估后驗資。
7、召開股東會,確認董事、監(jiān)事成員;召開董事會,確認董事長、經(jīng)理人選;召開監(jiān)事會,確認監(jiān)事會主席人選。
8、向工商局提交設立文件
9、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后,開立銀行基本帳戶,到工商局辦理劃資手續(xù),領取《劃轉(zhuǎn)入資資金通知書》,到入資銀行將入資專用帳戶上的資金劃轉(zhuǎn)到企業(yè)基本帳戶的手續(xù)。
法律依據(jù):《公司法》第二十三“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shù);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二十四“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jīng)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chǎn)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