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新公司時,公司住所已經納入登記,日后想變更公司住所的,需要辦理公司住所變更手續(xù),那么公司住所變更
注冊新公司時,公司住所已經納入登記,日后想變更公司住所的,需要辦理公司住所變更手續(xù),那么公司住所變更登記需要什么材料?公司變更住所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嗎?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公司住所變更登記的申報材料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地方有發(fā)布的《企業(yè)登記前置許可項目目錄》規(guī)定公司變更住所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目錄”規(guī)定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4、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1)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
(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
(4)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變更后住所的使用證明的原件或復印件。
7、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公司住所變更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14年02月19日國務院修訂)
第二條第一款:“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統(tǒng)稱公司)設立、變更、終止,應當依照本條例辦理公司登記?!?/p>
第二十六條:“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