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段內容講述了股東未按期繳付出資的責任,包括股東使用貨幣出資和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股東應按照公司章
該段內容講述了股東未按期繳付出資的責任,包括股東使用貨幣出資和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股東應按照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按時足額繳納,如果出資不足,則應盡快向公司足額繳納。對于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情況,如果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股東應該補足其差額。
股東未按期繳付出資的責任有以下幾點:
1.如果股東使用貨幣出資,他們應按照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按時足額繳納。如果出資不足,股東應盡快向公司足額繳納。
2.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當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股東應該補足其差額。
股 東 未 按 期 出 資 責 任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股東未按期出資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股東未按期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對于未按期出資的股東,公司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履行出資義務。如果公司催告后15日內仍未收到股東的出資,公司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此外,公司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究股東的違約責任,包括要求股東承擔違約金或者賠償公司損失等。
總之,股東未按期出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股東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內足額繳納出資,否則將面臨公司提起的法律訴訟。
股東未按期繳付出資的責任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股東應按照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二是如果出資不足,股東應盡快向公司足額繳納;三是如果股東以非貨幣財產出資,且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股東應補足其差額;四是股東未按期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五是公司可以催告未按期出資的股東在合理期限內履行出資義務,如果催告后15日內仍未收到股東的出資,公司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六是公司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究股東的違約責任,包括要求股東承擔違約金或者賠償公司損失等。總之,股東未按期出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股東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內足額繳納出資,否則將面臨公司提起的法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五條承諾可以撤回。承諾的撤回適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