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章程規(guī)定股東以貨幣之外的實物出資,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辦理產權過戶的實物,股東沒辦理過戶手續(xù)
1、公司章程規(guī)定股東以貨幣之外的實物出資,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辦理產權過戶的實物,股東沒辦理過戶手續(xù)或沒有交付實物。
2、約定是以貨幣出資,但股東要求以實物出資。
3、約定是以特定物出資如土地使用權、房產等,但股東要求替代出資。
4、作為出資的實物或其他非貨幣財產的價格明顯不足。
《公司法》第27條規(guī)定:“股東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边@一條的內涵是很廣,擴大了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范圍,但也可能會出現(xiàn)更多、更新的出資瑕疵表現(xiàn)形式。
抽逃出資是對公司財產的一種侵犯,與出資瑕疵在性質上有所不同,本文所涉及的出資瑕疵不包括抽逃出資的情況。
有限責任公司瑕疵出資一般就是在出資的過程中,一方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行為造成的,對于增資的具體程序和要求,是需要基于實際的出資瑕疵事項來進行認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處理。
重大出資瑕疵引發(fā)的法律責任。
1、重大出資瑕疵的責任人與一般出資瑕疵的責任人相同,也是出資人和驗資單位。出資人違反出資義務而成立公司,具有過錯。依據(jù)“揭開公司面紗”理論,公司法人資格被否認,由出資人對公司的負債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樣的規(guī)定對于維護交易安全具有積極意義。對驗資單位的要求則相對寬松,驗資單位承擔責任的前提是其出具虛假驗資報告是出于故意或過失,否則不承擔責任。在驗資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承擔責任:第一,驗資部門與委托單位惡意串通或明知驗資內容虛假,故意出具虛假驗資報告;第二,驗資部門由于過失,使得虛假的驗資材料得以通過。
2、有重大出資瑕疵情形的,出資人開辦的公司自始不具備法人資格,其應對該公司的對外債務承擔無限的賠償責任,這樣的責任決定了出資人在清算程序中或者公司應債務發(fā)生糾紛后作出的補資行為并不能免除其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律責任。而驗資單位責任與出資人責任的本質區(qū)別就在于,驗資單位的責任限于不實驗資的范圍,而不是與出資人一樣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還有另一種情況,即出資人出資時未違反法律規(guī)定,但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資,對此應參照出資不足的情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