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注冊資本罪的立案標準主要是實繳注冊資本不足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shù)額占法定最低限
虛報注冊資本罪的立案標準主要是實繳注冊資本不足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shù)額占法定最低限額的6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shù)額占法定最低限額的30%以上的。處罰規(guī)定是犯虛報注冊資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虛報注冊資本罪與虛假出資罪的區(qū)別
1、虛報注冊資本罪在客觀方面并不一定存在虛假出資行為,而虛假出資罪則必定存在虛假出資行為。
2、在是否騙取公司登記機關(guān)方面不同。虛報注冊資本罪的行為人必定要實施欺騙公司登記機關(guān)的行為;虛假出資罪中的行為人由于虛假出資不是為了騙取公司登記,因而不會去欺騙公司登記機關(guān),而只是欺騙其他公司發(fā)起人、股東或者債權(quán)人,比如將虛假的驗資證明交給其他股東,謊稱已足額出資。兩罪在客觀方面的這種差別,使得虛報注冊資本罪侵犯的是公司登記管理制度,虛假出資罪侵犯的卻是其他公司發(fā)起人、股東或者債權(quán)人利益。
3、在虛假出資的具體表現(xiàn)上有所不同。虛報注冊資本罪中的虛假出資行為可以表現(xiàn)為出資不足額。虛假出資罪在客觀方面則不包括這種虛假出資行為。
4、兩罪的犯罪主體有所不同。虛假出資罪的主體是公司發(fā)起人和股東,虛報注冊資本罪的主體是申請公司登記的人。當然,實踐中,公司發(fā)起人和股東可能同時又是申請公司登記的人,但并非所有公司發(fā)起人和股東同時又是申請公司登記的人。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shù)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