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注冊資本罪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是:超過法定出資期限,實繳注冊資本不足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
虛報注冊資本罪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是:超過法定出資期限,實繳注冊資本不足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shù)額在三十萬元以上并占其應繳出資數(shù)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shù)額在三百萬元以上并占其應繳出資數(shù)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應該立案追訴。
虛報注冊資本罪如何追訴
網友提問:
虛報注冊資本罪的追訴標準是怎樣的?
盤錦律師解答:
根據(jù)刑法,對于虛報注冊資本罪的追訴標準,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規(guī)定,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實繳注冊資本不足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shù)額占法定最低限額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shù)額占法定最低限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實繳注冊資本達到法定最低限額,但仍虛報注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shù)額在一百萬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shù)額在一千萬元以上的;
3.虛報注冊資本給投資者或者其他債權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shù)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4.雖未達到上述數(shù)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虛報注冊資本,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報注冊資本的;
(2)向公司登記主管人員行賄或者注冊后進行違法活動的。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shù)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