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變更登記(詳細說明表)辦理依據(jù)《公司法》第7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6、28條辦理程序窗口
公司名稱變更登記(詳細說明表)
辦理依據(jù)
《公司法》第7條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6、28條
辦理程序
窗口申報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員當場或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員予以受理并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換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需要對申請材料核實的,應當予以受理,進行核實后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辦理條件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濟寧市工商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即可受理。
所需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承諾期限
窗口申報的,當場受理當場登記,需要核實的,受理后15日內決定是否登記,3日內發(fā)照。
注意事項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名稱變更登記適用本規(guī)范。公司變更名稱,應當向其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名稱超出其公司登記機關管轄權限的,由其公司登記機關向有該名稱登記權的公司登記機關申報。
2、《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yè)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簽署或者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4、以上涉及股東簽署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