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擅自轉租房屋給別人如果沒有經過房東的同意,房東是有權解除合同的。我國法律明確規(guī)定,承租人只有經過
租戶擅自轉租房屋給別人如果沒有經過房東的同意,房東是有權解除合同的。我國法律明確規(guī)定,承租人只有經過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方,沒有經過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是可以請求解除合同的。
一、關于轉租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二、租約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
租賃屆滿,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而用包含有承租人以廉價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原承租人可以任何方式轉移該資產。至于轉租究竟屬于何種性質,則由新租約的特點決定,可根據一定的標準加以歸類,然后或作經營租賃處理?;蜃麂N售式融資租賃、直接融資租賃處理。
若原租約不符合以上兩個條件,但符合融資租賃應具備的其他兩個條件:租賃期長于或等于租賃資產預計經濟壽命的75%;或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高于或等于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90%,原承租人也可以經營租賃、直接融資租賃和銷售式融資租賃等方式轉租新租約不可包含所有權將轉移、或允許承租在租期屆滿時以名義價款購入租賃資產的條款。
若原租約屬經營租賃性質,轉租也只能是經營租賃。無論在哪種租賃方式下,原租賃下尚未攤銷的租賃資產余額,一般應作為新租賃的租賃資產的成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