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為兼顧一人公司股東和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對于一人公司的對外債務推定股東承擔連帶責任,除非股東反證其個人財產是獨立于公司財產的。這樣,既堅持了一人公司作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享受的是有限責任的待遇,而且對待債權人的利益也實現(xiàn)了公平公正??傊?,一人公司是設
為兼顧
一人公司股東和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對于一人公司的對外債務推定股東承擔連帶責任,除非股東反證其個人財產是獨立于公司財產的。這樣,既堅持了一人公司作為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享受的是有限責任的待遇,而且對待債權人的利益也實現(xiàn)了公平公正。
總之,一人公司是設立容易運營難。而且實踐中還可能出現(xiàn)并非新設的一人公司,是基于股權轉讓而成立的一人公司,即存續(xù)意義上的一人公司。
新《公司法》規(guī)定的通常的有限責任公司在最低出資額以及出資期限方面都與一人公司差別較大,因此在股權轉讓使得股東只剩下一名,但是最低
注冊資本以及股東實際出資到位的資金都不符合一人公司的規(guī)定的情形時,新《公司法》并沒有規(guī)定,不排除將來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解決實踐中的操作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