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一、格式:編號注冊號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名稱敬告1.在簽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請人應當閱讀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本申請書,并確知其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2.申請人無需保證即應
一、格式:
編 號
注冊號
分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公司名稱
敬 告
1.在簽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請人應當閱讀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本申請書,并確知其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2.申請人無需保證即應對其提交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3.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證件應當是原件,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提交原件的,應當提交加蓋公章的文件、證件復印件。
4.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證件應當使用16開張。
5.申請人應當使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工整地填寫表格或簽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分公司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序號文件、證件名稱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
設立分公司
的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
3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復印件
4營業(yè)場所使用證明,系指房屋產權證或能證明產權歸屬的有效文件。租賃房屋還包括使用人與房屋產權所有人直接簽訂的房屋租賃協(xié)議書或合同。
5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批準文件
7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8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注:①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②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名 稱
營業(yè)場所
郵政編碼
負 責 人
電 話
經營范圍
審批機關
批準文號
有關部門意見
謹此確認,本表所填內容不含虛假成份。
董事長簽字: 年 月 日
注:①經營范圍中有法律、等政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國家有關部門可在“有關部門意見”欄簽署意見并蓋章。國家有關部門簽署意見后,申請人可不再提交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②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申請人應填寫“審批機關”和“批準文號”欄目。
③“住所”應填寫市(縣)、區(qū)(村)、街道名、門牌號。
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履歷表
姓 名
性 別
一寸免冠
照片粘貼
處
出生日期
學 歷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家庭住址
工
作
簡
歷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部門職 務
(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謹此確認,本表所填內容不含虛假成份。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年 月 日
分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文件、證件目錄
序號文件、證件名稱有關說明頁數(shù)
注:①在“有關說明”欄應注明提交的文件、證件是原件,還是復印件。
②“申請人”系指定辦理分公司設立登記的人。
③本表不夠填時,可復印續(xù)填,粘貼于后。
分公司設立登記審核表
名 稱
營業(yè)場所
負 責 人
經營范圍
所屬行業(yè)
行業(yè)代碼
受理日期
受理通知書
文號( )登記受理[ ]第 號
受理審查
意 見簽字: 年 月 日
核定結果簽字: 年 月 日
注:受理人員在發(fā)受理通知書時,應填寫本表“受理日期”和“受理通知書文號”。
核發(fā)《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執(zhí)照注冊號
核準日期
執(zhí)照副本數(shù)
副本編號
繳納設立登記費
繳納副本費
領執(zhí)
照人簽 字
發(fā)執(zhí)
照人簽 字
日 期
日 期
電 話
設立登記注冊
文件、證件的
歸檔情況
備 注
注:“領執(zhí)照人”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